第三十章皇子多长成(1 / 2)
大唐贞观十六年(西元642年)春天,虚岁四十五的李世民为虚岁十六的八皇子李贞下聘订亲。女方的父亲名叫陆爽,母亲郑氏就是贞观二年长孙皇后想为皇帝纳进宫的美女。当年,魏徵一指出郑小姐已有未婚夫,李世民就决定放手,然后,郑小姐就嫁给了陆爽。十四年过去,陆爽与郑氏的大女儿已经亭亭玉立了。
李世民没得到郑氏,却安排自己的儿子娶她的女儿,显示心胸宽大,不计较纳嬪未成,但又记得这段缘份,让自己的儿子与对方的女儿续缘。这个充满人情味的小故事,又成为李世民爱民的事跡之一。
洛湄一向认为,皇帝处处亟于表现自己以民为贵,常常难免矫揉造作。例如,他听说民间閙蝗灾,就生吞蝗虫,那显然是在演戏!然而李贞这件亲事,洛湄却相信是完全出自于真诚。多年相处,她越来越发现,这皇帝很念旧情,却也因而越来越不明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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